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建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律师工作科 添加时间:2021-06-30 字号:【


赵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规范法律服务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法律服务业市场环境,切实规范法律服务业市场秩序,深入解决法律服务业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不断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于2021年1至3月份,在全市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集中清理解决以下10类问题:1、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服务公司存在的违规设点,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违规代理诉讼;2、擅自开设分所的,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没能按规定通过年检注册的人员从事法律服务;3、超审批范围提供法律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张冠李戴、冒名顶替、私自改名挂牌,混淆机构名称,刻意制造混乱,蒙蔽当事人;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坐班执业;5、不经行政部门审批,私自设立法律服务机构,无照执业、非法经营;6、街头拉客,虚假承诺,大包大揽,恶意诋毁同行,不择手段,抢夺案源;7、私自违规代理、转包代理、承诺代理和风险代理;8、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存在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行为;9、与司法人员勾联进行利益输送,突破执业底线和执业红线;10、从业人员缺乏诚信和职业道德意识,收费后不讲诚信,侵犯群众利益,服务不到位或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投诉等各类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谁准入,谁监管”的工作原则,由市司法局牵头,会同各县区司法局和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税务等部门,以及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成联合工作组,经常性地开展全方位的排查活动,共同查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为严厉打击和预防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黄牛”勾结,我局在全市开展了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全面清查、开门治理等环节,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的司法鉴定投诉、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进行全面倒查、清理,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邮,接收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预防和杜绝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还未收到举报投诉案件。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严格管控,一旦发现类似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予以坚决打击,也希望接受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长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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