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杨家杖子街道司法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关于加强和推进中小学法治辅导员配备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9月10日前,完成中小学法治辅导员的配备工作,9月10日向市司法局报送《法治辅导员信息统计台账》(附件)。
附件:《法治辅导员信息统计台账》
葫芦岛市司法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和推进中小学法治辅导员配备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就加强和推进中小学法治辅导员配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多方联动,在巩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成果基础上,配强配齐法治辅导员队伍,推动形成机制健全、常态运行、保障有力的法治辅导员工作体系,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法治辅导员任职条件
法治辅导员由司法行政机关从优秀青年律师中遴选,组建人才库。具体任职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热爱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熟悉相关法律知识;
(三)2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四)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法治辅导员选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综合考虑工作需求、法治辅导员工作便利、法治辅导员个人意见,最终确定人选。原则上1名律师可以担任2所学校的法治辅导员,律师资源短缺地区,可以适当放宽。法治辅导员选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已有律师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学校,可不再另行选任法治辅导员。
四、法治辅导员职责
法治辅导员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配合学校开展工作:
(一)开展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
(二)为有需要的学生和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申请法律援助。
(三)为校园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做好法治辅导员人才库的组建工作,加强帮带培养,加快成员专业能力、授课能力的融合提升。建立应需服务机制,学校定期收集反馈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法治需求和法律服务精准对接。
二是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以校园为阵地,以“送法进校园”为抓手,开展更具针对性、趣味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辅导员实质化履职。要深入分析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的新形式、新特点和新需求,有针对性打造精品课程,探索开展“菜单式”的精准普法。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法治+教育”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要深化合作,以同堂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教师与法治辅导员间的交流学习,共同提升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