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规科 添加时间:2024-11-20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要求,我市自2017年以来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到目前为止已陆续建立了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多年来,在立法工作中切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拓宽覆盖面,更好满足地域、行业、领域的需求,全面建立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多样性、参与度高的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经请示市分管领导同意,现增加15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具体如下:

  1.辽宁卓辰律师事务所

  2.北京市盈科(葫芦岛)律师事务所

  3.葫芦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4.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6.葫芦岛市法学会

  7.龙港区连湾街道凯地家园社区

  8.兴城市温泉街道万象社区

  9.葫芦岛妇女国际旅行社

  10.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1.兴城市人民政府

  12.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人民政府

  13.葫芦岛市兴城市四家屯街道

  14.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

  15.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葫芦岛市司法局        

  202411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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