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葫芦岛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紧扣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依法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助力葫芦岛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29条,葫芦岛市司法局网站发布信息484条,法治葫芦岛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5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优化“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当事人自行撤回1件,办结1件,当年办结率100%。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答复,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了2025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和2024年度部门决算。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葫芦岛市司法局网站及法治葫芦岛微信公众号管理,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严格落实《葫芦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葫芦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实施细则》,及时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构。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广度和深度,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度还应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广泛关注的工作信息。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办理能力,参照省、市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答复类型及适用情形,规范答复告知内容和文书格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2.积极运用法治葫芦岛微信公众号、葫芦岛市司法局网站深入推进全市法治宣传,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宣传,常态化更新工作动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服务助力法治葫芦岛建设。
2026年1月20日